“11月6日晚,余杭警方通报称,2018年11月3日晚,余杭警方接群众报警称:余杭区仓前街道某小区有人打架。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受理调查。经查,11月3日19时20分许,徐某(女,34岁)带着两个孩子(儿子6岁,女儿3岁)在余杭区仓前街道某小区散步时,遇到金某(男,31岁)和女友谢某某(女,24岁)在小区内遛狗(未拴狗绳)。其间,因金某小狗追逐徐某孩子,双方发生争执。金某随即将徐某推至轿车引擎盖上进行殴打。被群众劝开后,金某又上前对徐某进行殴打,并骑在徐某身上用拳头击打徐某,导致徐某受伤。
目前,金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对公共场所发生的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不贷。”
其实这一案件反应了中国人一直都被困扰的问题——边界。边界不清是中国人的一个重要的问题。父母对孩子一切生活无限操劳。朋友之间必须毫无保留,夫妻之间应该坦诚相见……我们都是以正性的态度来评价这一系列的事件。其实,都是以爱的名义侵入别人的边界。就像江歌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悲剧。她的被害有一个原因就是陈世峰对其侵入自己与恋人边界的一种愤怒。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我们都讨厌别人侵入我们的边界,但却都特别渴望自己能侵入别人的边界。这可能与我们自身的空虚,恐惧心理有关。
就像这次狗主人打人事件,狗再有灵性也不是人,你对其行为不加约束自然会给他人造成困扰。但这恰恰是狗主人内心的一种欲望。一种通过狗来达到侵入他人空间的愿望。其实还有很多类似的方式,比如:让狗随地大小便。只要让他人不舒服,狗主人就可以得到满足。
当狗主人的行为被人制止时,他会异常的愤怒,这种愤怒有不同的原因构成。对侵入别人边界没有得逞的沮丧,对通过狗的行为满足他自己愿望这种方式的羞愧感,以及控制感的丧失,自卑感的暴露……恼羞成怒的狗主人自然要将自己的负面情绪发泄出来。而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的妇女明显处于劣势,他的嚣张也就很好理解了。其实,狗主人打人本身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对别人边界的侵入欲望的体现。即使在被他人劝阻后,狗主人又继续对徐某进行殴打也可以看出他对侵入他人边界是多么的痴迷。一谈到侵入边界,我们想的更多的可能是打听他人隐私,占用他人资源,其实肢体的冲突也是一种。
当我们上学时,经常会有这样的学生,他们自己不学习,但会想尽一切方式搅和别人学习。我们将这类学生归结为道德问题,实际是一种怕被边缘化的恐惧。他们通过这种方式将现有边界打破。要么,让那些好学生因为自己而没法学习,最终和自己一样。要么,让身边人注意到自己,别把自己当空气。
为什么我们如此的爱养狗?是因为与猫相比,狗对人的依赖性更强,这有利于人更多的侵入狗的生活。这和爱宠物本身没有太大的关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员越来越密集的集中在大城市,边界的概念也会越来与会重。我们越来越看重自己的隐私,也是重视边界的一种体现。对边界的态度也是体现一个人个人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
社会的发展有超前性,人类的素质有滞后性。为了形成一种协调,有必要通过规章制度,甚至法律的手段分清边界,并严惩那些通过挑战边界来侵犯别人生活的人。这次狗主人被拘留,是因为他打人了。但引起打人的原因却是边界不清。遛狗不拴的行为,虽然有一些规定制止,但根本没人去认真的执行。是小区的规章,甚至国家的有些法规的放纵,导致了冲突的发生。
甚至我强烈建议小区里某家人养狗必须争得附近邻居的同意才可以养。最好有个书面协议,注明养狗者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你有爱狗的权利,人家也有不喜欢狗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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